(略)智家及综合化维护培训实操基地技术服务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略)智家及综合化维护培训实操基地技术服务项目(
(略):
(略)C-2024-D-A07818)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情况
(略)
服务项
成交供应商
(按综合排名排序)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略)提供智家及综合化维护培训实操基地技术服务,包括基地展示方案设计;布置智慧家庭
(略)(满足智慧家庭培训及认证需求);提供智慧家庭专业化培训,对培训基地涉及培训设备进行维护及调测,
(略)对智慧家庭培训基地的验收标准,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略)
1
(二)否决应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三)询价失败情况说明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的方式:
(略)
根据询价文件中规定:“唱价及评审时,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拟对2家有效供应商继续组织评审;若报名供应商为1家或有效供应商仅剩1家时,拟组织与其定向谈判或重新询价;如无有效供应商或谈判失败时,拟组织重新询价。”。
经采购人:
(略)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1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
(略)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
(略)
(1)异议人的名称:
(略)
(2)异议项目名称:
(略)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略)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
(略)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
(略)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
(略)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
(略)
异议联系人:
(略)
异议接收邮箱:
(略)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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