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恩施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湖北 - 恩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略))有关规定,恩(略)场监督管理局拟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开展2024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检测机构参与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抽查产品及数量:分别对恩施(略)内生产流通领域的9类16种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查,具体产品名单及抽检数量见附件1。
(三)项目进行时间:2024年5至10月。
二、检测机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检验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计量认证(CMA)有效资质,且具有本次所报价的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资质。
(四)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五)所报价的检验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检验机构,按报名顺序只接受一家检验机构参与报价。
(六)参与报价的检验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一)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检验机构均采用邮寄的形式于2024年5月15日17点前递交相关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不予受理。邮寄时需将相关文件和拟参与检验项目报价装入密封袋寄送,密封袋封面注明检测机构名称:(略)
(二)文件需包含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检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检测机构所获得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认定证书。
3.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机构综合评分法》(附件2)中的证明资料。
(三)报价包含购样费用、检测费用及相关费用。各检测机构所报价格为一次性价格,不得更改,不得撤回。
(四)各检测机构应对所报书面材料及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如报送虚假资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取消本年度承检资格,同时通报(略)场监督管理局。
(五)服务内容、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服务内容:为保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本次组织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均按照最新版《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实施。
2.检测机构提供服务需满足如下要求:
(1)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开展抽检并出具准确的检测报告。
(2)检测机构在签订合同后,需7日内提交抽检实施方案初稿;在接到检测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安排好相关人员及车辆,做好抽样配合工作。
(3)检测机构组织抽样人员,每组不得少于2名专业人员,并根据实际分组情况安排抽样人员。
(4)检测机构需在完成抽样后的30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5)检测报告中如有遗漏检测项目、改变检测项目、严重错误项目等情况,今后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检测采购活动。
(三)本次遴选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机构综合评分法》(附件2),通过对机构的报价、业绩、实力、资信、服务方案、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实验室面积等内容进行打分,从中选优。
(四)寄送地址:(略)
附件:恩施州2024年工业产品质量抽检项目表.docx
      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机构综合评分法.docx
      报价函.docx
恩施州2024年工业产品质量抽检项目表.docx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机构综合评分法.docx报价函.docx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