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针对涉企乱罚款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
(略)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林业领域行政执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以下六个方面问题线索:
一、违法设定罚款方面。主要征集是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国发〔2024〕5号文,有无越权设定罚款、违法提高罚款标准或者扩大罚款适用范围问题,规范性文件针对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以外的情形设定罚款的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之间是否存在超过10倍等情况。
二、违法实施罚款方面。主要征集是否存在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不适格、处罚程序不当等问题。
三、趋利性处罚方面。主要征集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设置、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是否存在实施处罚时只罚款没有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对社会关注度较高、投诉举报集中、违法行为频繁发生等罚款事项没有深入开展源头治理等情况;是
否按照国发〔2024〕5号文件要求开展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
四、选择性执法方面。主要征集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似的案件,罚款裁量尺度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存在同类案不同罚等情况。
五、过度执法方面。主要征集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是否存在恣意裁量,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过度处罚,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等情况。
六、执法扰企方面。主要征集是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以及涉企“综合查一次”等制度;是否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执法权吃拿卡要、指定购买产品、搭车收费等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途径,于2024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投诉或举报。投诉举报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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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林业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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