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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经开区科技区块低碳园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桃源街道区块雨污水改造工程(二期)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65,197,690元人民币
评标办法详细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略)
开标方式:(略)
资格审查方式:(略)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略)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澄清、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投标单位:(略)
兹通过本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略):A(略)(略))的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本通知所作出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63页中的“(略)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略)
2、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73页中的[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是指工程量减少超过15%以上部分。例:原清单某项工程量为100m3,①实际结算工程量为65m3,即减少超过15%以上部份工程量20m3;②实际结算工程量零,即减少超过15%工程量为85m3。]”修改为“[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计算式如下:D×C-(B-C)×A×85%,A-合同工程量,B-按合同文件约定的组价原则和下浮率12%重新组价后的单价,C-合同价,D-实际完成后的工程量]”。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82页中的“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违约金(略)/次”修改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违约金(略)/次”,招标文件内相同内容均同步调整。
4、对电子招标文件作出修改,请各潜在投标单位:(略)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期:2024年05月06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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