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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方财磋商采购-2024-15)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略)一、招标条件本(略)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7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需同时(略)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略).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略)(略).cn)应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查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各供应商不用来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用再递交原件,评标委员会也不再对原件进行审核。(略)市场主体库,以上(略)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略)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略)场主体库信息(https://(略).cn/tpfront/CustomQyInfo/QyInfo.aspx),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略)
项目概况(略)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
(略)(河南省·(略))》(https://(略).cn)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方财磋商采购-(略).项目名称:(略)
5.采购需求:5.1采购内容:(略)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详见磋商文件);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项目实施地点:(略)
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需同时(略)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略).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略)(略).cn)应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各供应商不用来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用再递交原件,评标委员会也不再对原件进行审核。(略)市场主体库,以上(略)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略)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略)场主体库信息(https://(略).cn/tpfront/CustomQyInfo/QyInfo.aspx),接受社会监督。
三、获取:(略)
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略)
2、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略)5。
3、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4、(略)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略)
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6、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请保持长期有效)。
7、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7.1、(略)(略),在“组件下载”中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略)
7.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7.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个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供系统上传。
8、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8.1、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略)(略)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8.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9、评标依据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评标小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标。
10、《(略)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略)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在“(略)(略)”资料下载处查看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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