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略)沙溪河、九溪江等
(略)管河道采砂规划(2023年—2027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
(略)(略)沙溪河、九溪江等
(略)管河道采砂规划(2023年—2027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
(略)
(二)规划范围:根据
(略)境内河道情况,此次规划河段为
(略)的沙溪河、九溪江等
(略)管河道。具体河道规划范围如下:
本次采砂规划范围为
(略)内具有采砂条件的其中7条河流:沙溪河、圭洞溪、九溪江、葛竹坪溪、曹家溪、诗溪江、一都河葛竹坪段,总河长138.87km。
(略)规划采砂河段
(略)93个,
(略)河道总长78.88km,规划期采砂控制总量为728.93万方,年度控制开采量为145.79万方。
(三)规划期限:5年,即2023~2027年。规划期内视情况变化可适时补充或修订规划。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
本规划符合
(略)和
(略)相关规划要求,但在其实施过程中将给当地环境带来压力,主要影响当地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以及声环境。规划的实施在通过合理布局,落实各项环保对策与措施后,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三、规划单位:
(略)
规划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通讯地址:
(略)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通过规划分析和现场调查,以及对规划可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识别,确定评价因子、评价范围及评价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导则标准编制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规划方案分析、区域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规划的综合论证及优化调整建议,规划实施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和结论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建设单位:
(略)
1、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
2、对采砂开发现状及规划实施过程存在的环境问题、企业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规划环评过程应关注和解决的重点问题的意见与建议。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略)
(略)水利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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