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5月27日
二、评估对象
(一)2022年6月1日前在海南省民政厅依法成立登记,未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略)
(二)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的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略)
(三)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2年的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略)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略)
1.2022年6月1日以后成立的省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略)
2.2021年度或2022年度未参加年检年报的;
3.2022年度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或者2021年度、2022年度连续2年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
4.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正在被登记管理机关、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7.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其他要求
符合参评条件且自愿参加的社会组织,可通过现场提交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书和承诺函纸质件或邮件提交扫描件等方式:
(略)
报名地址:
(略)
附件:附件1.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书(模板)
附件2.承诺函(模板)
海南省民政厅
2024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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