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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二局湖北团风魏家冲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轻型载货汽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发布日期:2024-05-07
所属地区:贵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魏家冲主体项目轻型载货汽车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因我单位:(略)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略)
货物名称:(略)
(略)、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略)
数量
备注
1
轻型载货汽车(双排)
发动机排量:2.5L,发动机功率:90KW及以上,双排,额定载客(人):3+3,柴油版,手动,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杭州上牌照。

1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范围: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为车辆(车身价格)以及供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为需方提供设备至交货地点:(略)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交车,或报价人有更短的交货期
(三)交货地点:(略)
(四)质量标准或要求:
1.质量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以及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供方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五)质保期:
自本标的物交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期的约定,并不能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略)
1.供货方在收到车辆购置款项后,开具等额的机动车销售统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支付方式:(略)
(七)交货和验收
1.采购方应持发票中提货联或有效提车证明到交货地点:(略)
2.车辆验收应于交货当日在交货地点:(略)
3、供货方必须依照报价文件的要求和承诺,将设备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4.采购方对所购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数量、配置、外观有异议的应在验车当场提出异议,经双方确认后由供货方负责处理。
5、供货方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略),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6、供货方应将发动机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7、采购方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供货方须积极配合采购方验收车辆。除采购方授权的验收代表以外的其它任何人员参与的检验与验收,采购方均不认可。双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应根据国家法定汽车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汽车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由双方共同选定的第三方机构。8.验车完成后,供需双方应共同签署交车检验表。
9.供货方负责车辆在浙江杭州上牌所有事务,采购方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上牌费用、车辆保险由采购方承担。
(八)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报价响应人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略))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2.(略)的合格供应商。
3.供应商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承担本项目设备的供货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4.供应商应具有本次采购标的物,相应的生产或销售能力,具有与本工程所需产品相类似业绩销售,并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5.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所提供的产品应能完全满足所在项目技术要求,且是目前国内较先进的最新的产品。
(九)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
(十)成交确定原则:
1、产品质量:所供车辆质量需能够适应施工现场环境。
2、供货周期:因项目急需车辆进行施工材料、工具运输,因此成交供应商应满足供货的及时性。
3、设备价格:设备报价的合理性,设备报价不得(略)场价,且不得有漏报项。
4、售后服务:由于施工现场处于偏(略),交通不便,为了确保设备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能及时维修,以及售后服务承诺的及时性。
5、其他优惠条件。
(十一)其他事项
1、报价方提供供货方联系方式:(略)
2、采购方收货验收联系人:(略)
3、报价响应人按采购人:(略)
附件:《(略)魏家冲主体项目轻型载货汽车采购报价单》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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