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181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来水厂提升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第十师181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来水厂提升改造工程(EPC)(
(略):E
(略)40190)已由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环境保护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实
(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3.工程规模:新建水处理厂房及相关处理设备,建筑尺寸:42.6×21.6米,钢结构;新建清水池1座,圆形500立方米;现状建构筑物维修;厂区电力、管线、围墙等完善。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略)
标段名称:
(略)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
(略)(略)
第十师181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来水厂提升改造工程(EPC)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
(略)
13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条件: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
(略)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近5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近5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并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接该项目的供货、安装及售后能力。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
(略)政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人员或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为本单位:
(略)
四、投标须知注:投标单位:
(略)
(略)通知公告《
(略)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
(略)启用“标证通”的通知》、《
(略)(略)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略)
2.领取方式:
(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
(略)
九、
(略)
十、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十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略)
(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环境保护工作站)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址:
(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
地址:
(略)
新疆
(略)
联系人:
(略)
吴亚斌
联系人:
(略)
孟维欢
电话:
(略)
电话: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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