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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德方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心电采集设备供应商资格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发布日期:2024-05-06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采购心电采集设备供应商资格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略):HNJX-(略)
项目所(略):河南省,(略),(略)一、(略)采购心电采集设备供应商资格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采购心电采集设备一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采购心电采集设备供应商资格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略)采购心电采集设备供应商资格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注册时间为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2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略)((略).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站查询结果截图)。
3.4单位:(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HNJX-(略)、项目名称:(略)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5.3服务地点:(略)
5.5供货期:根据采购人:(略)
5.6质保期:三年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注册时间为准);(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2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略)((略).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站查询结果截图)。
3.4单位:(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略)
3.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4年5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刘海燕
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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