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关于“
(略)辅助性服务”项目购买计划的
公告
(略)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单位:
(略)
一、采购主体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辅助性服务”项目。
三、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
(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章、条例的规定;
(二)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及后期服务质量保证能力。
五、提交材料
(一)报价函封面;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三)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四)供应商所投相关项目的响应情况。报价供应商需有丰富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相关的案例,较好的售后服务承诺。
(五)供应商认为满足公告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供应商根据经营范围按采购内容准备材料,自行制作和编排报价文件。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依据:供应商根据经营范围按清单及质量保证书要求进行分项报价;
(二)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三)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保证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服务达不到、
(略)场将不予评审;
(四)供应商自行
(略)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全部服务所有费用。
七、报价函递交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采取到现场递交,不接收传真)。密封袋封口
(略)、供应商名称:
(略)
八、服务及其他要求
提供的最优质的服务。服务品质不低于同等
(略)场的标准;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询价函中自行提供。该服务质量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九、服务时间
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进行服务。
十、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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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12:00时
2.提交地点:
(略)
联系人:
(略)
(略)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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