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2023年11月,
(略)召开了“PFA管材、PFA棒材、PFA板材新建项目”环保验收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单位: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22年10月,位
(略),
(略)现有厂房4142.88m2,进行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管材135t、棒材90t、板材45t,项目建设周期为1个月。
(略)《PFA管材、PFA棒材、PFA板材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月3日通过
(略)。
(略)(略):
(略)MAC0M15G43001Y。
(略)劳动定员30人,不设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设施。年工作日为300天,24小时生产。
二、环保要求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防治情况
企业已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023年12月27日~28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接管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日均浓度值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总氮日均浓度值均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2、大气污染物防治情况
本项目挤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中的表5标准;未被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中的表5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略))表2、表3中相关标准。本项目废气排放口中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关于废气污染物总量的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已合理布
(略)总平面布局,采取车间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来减少噪声排放。
2023年12月27日~28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次对该项目厂界外4个点位进行了两天监测,厂界昼夜间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表1中的厂界外声环境
(略)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情况
各类固废均分类收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略))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略))、《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GB15562.2-1995)(2023年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危险废物转运管理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略))、《
(略)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文件要求。
6、其他有关情况
规划设置各类排污口,完善了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企业已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的填报。
四、验收结论
通过对现场勘察和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项目环保设施及环境管理措施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排放的污染物满足验收标准要求,符合环保竣工条件,建议通过自主环保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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