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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露水河)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发布日期:2024-05-06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吉林省重点国(略)建设项目(露水河)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重点国(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435.68公里,(略)102.11公里。
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939日历天,其中施工期209日历天(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12月30日),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划分如下:
服务类型
施工标段名称:(略)
起讫地点:(略)
招标范围
总监办
SG01
(略)(略)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设置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1个驻地办公室),即JL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JL01
(略)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019年1月1日后(以交工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下列施工监理业绩:
1、1(略)基工程;
2、1(略)面工程。
注:
①施工监理业(略)的施工监理业绩。
(略)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按两项业绩计算。
投标人((略)工程专业甲级或乙级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略)(略)(略)(https://(略).cn)”(略)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略)
3.4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最低资格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JL01
(略)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
JL01
2019年1月1日后(以交工时间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下列施工监理业绩:
1、1(略)基工程;
2、1(略)面工程。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略)
信誉要求
JL01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JL01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略)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②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近五年(指在2019年1月1日后交工的项目)至少有一项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的三级(含)(略)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1、“投标人自有人员”指其社保证明上的单位:(略)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指其职称证上的专业为道桥、路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公路(略)道路、公路、公路工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公路施工、公路技术,如职称证上无专业或专业为交通运输,则需提供专业为道桥、路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公路(略)道路、公路、公路工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土木工程的毕业证。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略)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款修改为: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该方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者(或排序在先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照排序推荐最多二名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废标处理。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1)招标人:(略)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招标人:(略)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若评标结果一致的,则投标人评标价低的优先;
(2)若评标价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排名顺序。
(略)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略)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略)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的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1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略)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略)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7)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略)
第一个信封
资格
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或(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7)与招标人:(略)
(略)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略)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略)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基准值计算,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排序由先到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略)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略)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略)(1)
技术建议书
35分
工程概述和监理工作范围
3.0分
一般
3.0~4.0分
较好
4.0~5.0分
满意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3.0分
一般
3.0~4.0分
较好
4.0~5.0分
满意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
3.0分
一般
3.0~4.0分
较好
4.0~5.0分
满意
监理工作程序
3.0分
一般
3.0~4.0分
较好
4.0~5.0分
满意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3.0分
一般
3.0~4.0分
较好
4.0~5.0分
满意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3.0分
一般
3.0~4.0分
较好
4.0~5.0分
满意
对本工程建议
3.0分
一般
3.0~4.0分
较好
4.0~5.0分
满意
(略)(2)
主要人员
25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16.0分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16分。
16.0~25.0分
每增加一个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的三级(含)(略)面工程施工监理加9分,最多加9分。
(略)(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则E1=1.0;E2=0.5
投标价得分最低得分为0分。
(略)(4)
其他因素
业绩
20分
近5年内业绩要求(指2019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
12.0分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12.0~20.0分
每增加一个三级(含)(略)面工程((略)(略)全幅按2倍长度计算,半幅按1倍长度计算)施工监理业绩,加4分,最高加8分。
履约信誉
10分
投标人的信誉评价等级
10.0分
信用等级AA、信用等级A
8.0分
信用等级B
0分
信用等级C
不能通过评审
信用等级D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略)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略)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略)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査办法"详细审査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略)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略)分值构成
(I)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评标基准价计算
(略)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至第(略)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略)项、第(略)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略)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略)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略)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略)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略)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略)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略)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略)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略)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略)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略)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略)(略)”,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略)(略)”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略)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略)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略)
a.招标人:(略)
b.招标人:(略)
c.招标人:(略)
d.招标人:(略)
e.招标人:(略)
f.招标人:(略)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略)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略)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略)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略)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略)
6、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134506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7、公开期限
本关键内容公开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