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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岗街道东方社区田洋一路、田洋二路及田洋三路物业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5-06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基本信息
(略)JC(略)项目名称:(略)
起始日期2024年05月07日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05月11日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略)
面积/数量1、房产建筑物:1500.00平方米2、房产建筑物:1172.00平方米3、房产建筑物:1349.00平方米4、房产建筑物:3840.00平方米5、房产建筑物:220.00平方米6、房产建筑物:1624.00平方米7、房产建筑物:1580.00平方米8、房产建筑物:3456.00平方米9、房产建筑物:1500.00平方米10、房产建筑物:2340.00平方米11、房产建筑物:2810.00平方米12、房产建筑物:3861.00平方米13、房产建筑物:1590.00平方米14、房产建筑物:3844.00平方米15、房产建筑物:4110.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厂房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是
招租信息
出租期5年免租期无
租金是否含税是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932,148元/月(厂房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28.00/平方米/月,宿舍租金单价底价为人民币24.00元/平方米/月(合计月租金为人民币(略)/月)含税,自物业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租金的递增自第4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3个合同年递增10%
租金支付方式:(略)
其他补充说明1、本物业位于.松岗街道东(略)物业租赁用途为宿舍,目前物业由一家企业承租并分租给多家企业使用,需承租方自行考察分租企业、实际使用人的现状;3、物业原承租方的租赁合同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略)内物业的消防、物业防水及水电等设施由原承租方安装形成,需承租方自行检测、修缮,确保符合安全使用条件;4、租赁物业属于.(略)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但未办理产权登记,以物业现状及测量面积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5、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6.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3日前,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略)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个月押金及提前缴付六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交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和六个月的预缴租金。其他(一)水电费:承租方直接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二)财产综合险,(略)报价计算。(三)厂房所有设备维护及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交易方式:(略)
交易方式:(略)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用单一来源谈交易方式:(略)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公告自行结束
交易方式:(略)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30分00秒评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00秒
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00时00分00秒质疑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企业信用资质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三)意向承租方是国高企业、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略)依法注册的企业或有国家、省、市级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资质。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二)工商信息查询单;(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核原件);(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五)“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的信用报告;(六)(略)企业注册信息截图((略).cn/fwzlsb/LEAP/portal/login.html)或国高、规上、专精特新企业的材料。
交易保证金
金额1,000,000元
(略)(略)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略)地址:(略)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05月11日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略)(略)208
联系人:(略)
出租方信息
(略)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一)意向承租方需对租赁物业的质量、用途、现状、消防、面积、配套设施、交通状况、产权情况以及物业分租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实地勘察,并向有关部门咨询了租赁物业使用范围和安全使用要求和规定以及使用需增加的设施、设备,自行评估了以租赁物业当前现状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因租赁物业的现状,或者物业分租人、使用人未能有效安置、及时搬迁而无法使用租赁物业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以及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二)意向承租方已查阅出租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并无异议,承诺按时签订合同、交纳租金、租赁保证金等各项费用;(三)出租方按现状移交物业(含物业的分租现状),承租方接收物业后,应自行负责物业内的分租人、实际使用人的搬迁、安置工作,搬迁、安置期间承租方应正常支付租金。对于(略)相隔较近,承租方使用物业时不得产生气味、噪音而影响周边居民,如因此引致周边居民投诉,承租方应妥善处理;如承租方未妥善处理而对出租方产生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视严重程度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直至解除租赁合同;(九)确认最终承租方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最终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最终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交易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十)租赁期满,如承租方需要续租的,需按《(略)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略)相关集体物业出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进行;(十一)合同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违约迫使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合同期内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的固定资产(包括承租方投入的所有加建的不动产、增容的变压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施、门窗、装修装饰等附属设施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十二)如意向承租人中存在国高企业、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有国家、省、市级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资质的,享有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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