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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2024年度沈河区征收地块范围内残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85373)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LNHSZB(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9.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2024年度(略)拟征收地块范围内地上、地下建(构)筑物、附属物的残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残值、净残值、拆除及残土清运费用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略)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备案证明。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方式:(略)
2、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略)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备案证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3.00元/平方米(本项目按每平方米单价报价,结算时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计算,总价最高不超过2900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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