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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城市管理局新乡市老城区绿化更新提质工程一期(续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新乡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河南 - 新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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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绿化更新提质工程一期(续建)项目招标公告
(略)(略)(略)绿化更新提质工程一期(续建)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略)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12/2024-14(项目代码:(略)-(略)
2、项目名称:(略)
3、招标方式:(略)
4、预算金额:10623.99万元。其中EPC总承包:10526.5万元(本工程采用限额设计,最终结算价不超过10526.5万元,超过部分承包人自行承担,不予调整。)
5、项目概况
5.1、建设内容:(略)(略)侧绿地实施改造,计划改造绿化面积25万平方米、新建绿道15公里、改建口袋公园2万平方米,(略)区行道树6000棵。
5.2、招标范围:一标段:该项目采用EPC(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及养护过程的技术服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与安装、缺陷修复、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备案、项目评审、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其中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略)
5.3、工程建设地点:(略)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2个标段。
5.6、工期要求:一标段:施工工期80日历天,初验合格后养护期1年。二标段:随EPC总承包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5.7、质量要求:一标段: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能按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标段: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标段接受,二标段不接受。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一标段: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的项目经理:(略)
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略)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略)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略)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二标段: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略)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在本单位:(略)
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略)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略)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本次招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各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5月1日08:30至2024年5月10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免收。
5.获取:(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5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5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略)》《(略)》、《(略)(略)》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八、本招标工程招标人:(略)
(略)电话:(略)



(略)
2024年4月30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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