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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衡公土告字[2024]15号)_8880776

所属地区:河北 - 衡水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河北 - 衡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出让公告(略)宗地总面积:26718.2平方米宗地坐落:(略)以南、(略)以北、中华南大街以东、荷花街以西
年限:70年容积率:1.000并且≤2.000建筑密度(%):≤20.000
绿化率(%):35.000≤建筑限高(米):-15.000≤并且≤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略)
普通商品住房26718.2
投资强度:保证金:12183.5(略)(略)BA0005
起始价:12183.5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略)(略).cn/)获取:(略)
五、(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1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5月22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略)(略)四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4)004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2.竞得人要严格按照《(略)),落实“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开发建设,经联合验收合格或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3、该宗地配置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在建成后达到交付条件的,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略)
八、联系方式:(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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