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JX2024ZC00114
项目名称:
(略)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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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
(略)信息披露期满日:
(略)
项目简介: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略)出具的饶丰和房估【2024】字第011号《房
(略)场价值估价报告》。2、标的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不论数量、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转让方、
(略)不存在对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确认及差异问题的处理。3、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4、标的交付以房产交付时现状为准,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时相关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5、拍卖标的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竞拍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竞拍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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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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