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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定自然资出告字〔2024〕05号成交公示

所属地区:海南 - 定安 发布日期:2024-05-01
所属地区:海南 - 定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定自然资出示2024-07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略)为:定城镇CR2024-05地块,(略)东南侧,面积为36343.74平方米(折54.52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成交价1660万元。受让单位:(略)
土地使用条件:(一)该宗地为食品加工项目用地。该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项目达产时年度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二)该宗地项目建设应按照《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及装配式相关要求规划建设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
(三)开发建设期限: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动工,动工之日起540天内竣工,竣工之日视为投产,项目须在投产后360天内达产。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及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的,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执行。
(四)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五)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双方按规定缴纳。
三、公示期: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
四、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件:(略)@163.com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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