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镇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四层办公、会议窒空调系统维修工程(二次招标)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XZP(略)81)
项目所(略):江苏(略)一、招标条件
(略)经济技术(略)检察院四层办公、(略)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2.848911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略)内拆除工程和暖通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略)经济技术(略)检察院四层办公、(略)维修工程(二次招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经济技术(略)检察院四层办公、(略)维修工程(二次招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承诺函第10条【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30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略):30开标地点:(略)
项目位于(略)内拆除工程和暖通工程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系址:(略)
联人:戴霄壤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系址:(略)
联人:陆凌雁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招标人:(略)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略)经济技术(略)检察院四层办公、(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略):HXTD-(2024)商字第0403号2、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7、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略)经济技术(略)检察院四层办公、(略)维修工程清单上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略)
10、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承诺函第10条【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根据(略)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B-E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
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获取:(略)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略)
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时间:2024年5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踏勘:采购人:(略)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1〕34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的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略)2024年4月29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