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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陕县分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的通知

所属地区:陕西 - 安康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陕西 - 安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充分竞争,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精神,我局公开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常态化征集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二)常态化征集的货物类品目范围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征集品目目录》(附件1);
(三)常态化征集面向货物类供应商。
(四)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应为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三)(略)站、(略)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文件获取:(略)
1.(略)(http:/(略).cn/)“重要通知”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2.(略)(略)首页"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四、申请入驻流程
1.文件响应。应对《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要求完全响应。
2.资料递交。入住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提交截止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受理供应商入驻申请文件,如遇休息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根据《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纸质资料加盖公章以胶装方式:(略)
3.经营范围。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目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目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目,应按照品目分别申请。
4.资料评审。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略)
5.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略)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6.商品上架。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自行负责商品上架工作,供应商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略)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加强供应商企业信息及上架商品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
七、联系方式:(略)
业务咨询:(略)
附件1.《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征集品目目录》
2.《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3.《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申请入驻供应商》




(略)财政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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