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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第一人民医院灾后重建工程流标公告(AA202400251)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4-30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略)灾后重建工程流标公告(AA(略)
各投标人:
本项目“(略)(略)(略)灾后重建工程”(略)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1、(略)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第15条约定“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2、(略)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第15条约定“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略)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第15条约定“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4、(略)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第15条约定“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重要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经评审,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少于三个,项目流标。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4月30日

流标公告.pdf流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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