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
(略))等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高松河位
(略)境内,全长24.6千米,北自城厢东龙门口,与东条堆河相接,南至高渡镇曹嘴村入洪泽湖,
是洪泽湖周边及
(略)县域具有排涝、灌溉、供水等功
(略)域重要河道。
(略)整治,河道存在淤积严重、排涝能力不足、部分堤防不达标、沿线建筑物老化等问题。为
(略)域排涝及灌溉标准,
(略)域防洪安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实施高松河整治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本次整治高松河全长24.6千米,保护人口10.5万人,保护耕地13.5万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8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2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54万公斤。
二、同意高松河整治工程排涝标准10年一遇、防洪标准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河道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4级。
三、同意高松河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22.94千米,岸坡防护5.2千米,堤防加固11.326千米,拆(新)建沿线配套建筑物11座,
(略)2千米等。
四、本工程永久占地127.98亩,均为国有建设用地。临时占地1156.76亩。
五、核定工程概算投资743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投资372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719万元。
六、该工程由你局负责组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招标报告报省水利厅备案;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由你局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措落实到位;施工总工期15个月,完成
(略)水利局主持竣工验收。
七、请你局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建〔2021〕40号)要求,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管理、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认真编制施工图设计,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优化
(略)布置,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档案和财务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并通过验收。
附件: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略)水利局
2024年4月29日
(此件部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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