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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666号百悦尚城45栋2单元401(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广东省(略)百悦尚城45栋2单元401(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广东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略)百悦尚城45栋2单元401的拍卖公告

广东省(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31日10时至2024年6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html?vendorId=641540,户名:广东省(略)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百悦尚城45栋2单元401。
二、拍卖价格
1.本次拍卖财产评估价格(略)元,拍卖起拍价:(略)元。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义务。
2.拍卖保证金:(略)。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保证金支付方式:(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法院依法处理。
京东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略)
3.拍卖方式:(略)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为限(略)文件,失信被执行人禁止参与竞拍,如不按规定参加竞拍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2.竞买人须实名参加竞买。如竞买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代理人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没有委托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3.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竞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请在本次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6.拍卖成交后,(略)上公示。
四、财产现状及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财产登记于开发商名下,实际属于被执行人,(略)为粤(2017)东莞不动产权第(略)号。经查,上述房产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购房人为被执行人,但未办理后续的不动产权证业务。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也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与法院预约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接受咨询时间:本次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的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预约看样要求:因工作需要,所有意向竞买人及同行人,必须本人提前预约方可参与本次现场集中看样,未作预约或逾期预约的,不接受参与看样。
预约时间:意向竞买人及同行人,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略)
预约方式:(略)
电话预约登记:(略)
短信预约登记:编辑短信发送至(略)(该号码仅接收短信,不接听电话),预约短信模板如下:姓名+(略)码+联系电话:(略)
现场集中看样安排:2024年5月14日15时(略)百悦尚城45栋2单元401门口集中。预约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现场扫描二维码填写《看样现场登记表》,经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确认预约登记信息后,方可参与现场看样。
3.本次拍卖财产存在以下情况:空置。本次拍卖标的存在欠缴物业管理费的情况: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尚未缴交物业服务费1149.6元、水费10.4元、污水处理费8.8元,上述费用暂共计1168.8元。有意向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物业管理处咨询最新具体明细;物业联系电话:(略)
4.特别提醒: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仍可能存在其它未披露的瑕疵,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标准及起止时间等,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全面调查了解,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略)不构成保证或担保。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标的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及该财产有可能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水电费等)和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办证、过户等所有费用。除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外,其它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支付。应支付的税、费等具体金额请竞买人自行查询核实,法院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
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鉴于本案被执行人的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垫付款项不参与案款分配。本次拍卖款经分配后有剩余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法院确权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凭完税凭证原件向法院书面申请代垫税费结算。如因本次拍卖分配后剩余款项不足以清偿上述代垫税费或买受人因故无法在期限内申请结算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2.买受人必须及时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义务。拍卖成交后纳税、支付相关费用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不及时足额缴付税费,导致的违约金以及财产不能过户、交接等有关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余款的支付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余款转账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略)(识别码:B-0034)案件拍卖款,并将缴款凭证提交给法院。
特别说明:1.除向上述指定账户汇款外,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略)
七、财产交接与过户
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安排专人通知买受人办理有关财产和凭证的交接手续。买受人有义务亲自到法院配合办理交接手续,保持联系电话:(略)
2.买受人办理相关材料交接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法院不负责、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书自行接收标的物。
3.根据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须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因资格限制产生过户不能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八、辅助服务告知
依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略)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包括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委托竞买手续的办理、(略)协助完成。
九、其他提示
1.司法拍卖的保证金、剩余款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略)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评估报告等材料,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
3.本院已书面或以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略)
4.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或竞价过程中决定暂缓、裁定中止拍卖。
十、联系方式:(略)
咨询看样及标的物详情:
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略)
标的物服务咨询电话:(略)1
法院监督电话:(略)3
联系地址:(略)

广东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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