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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东大道188号、滨江东路66号、带湖路46号共三处不动产转让

所属地区:江西 - 上饶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江西 - 上饶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JX2024PK00033
项目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略)信息披露期满日:(略)
项目简介:(略)2-2302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略)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恒方【2023】(评)字第EFG(略)号、第EFG(略)号、第EFG(略)号。二、标的房产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三、本次转让房产相关信息:(1)位于(略)房产,无产权证,未办理抵押,无租赁、毛坯状态、目前空置。2010年至公告发布之日,标的房产所欠物业管理费约(略),拍卖成交后,(略)结算物业管理费。拍卖成交后,转让方、拍卖人对标的房产是否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过户,不作任何瑕疵担保。标的过户存在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四、拍卖成交后,本次转让标的房产过户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房产原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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