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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非自动评审]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杭长高速三清山收费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所属地区:江西 - 南昌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江西 - 南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要求,现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杭长高速三清山收费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详见《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杭长高速三清山收费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杭长高速三清山收费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3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3300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5
电子邮件:(略)@163.com

(略)软件服务商名称:(略)
客服联系电话:(略)
2024年4月29日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略)
内容

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略)
(略)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函填写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略)
文件填写及组成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略)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工期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质量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安全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或第(略)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他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略)
具备竞争性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略)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资质要求”的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财务要求”的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业绩要求”的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信誉要求”的规定
项目经理:(略)
项目总工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项目经理:(略)
具备竞争性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略)
(略)











初步评审标准
投标函填写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文件填写及组成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投标报价
未超过招标人:(略)
投标报价唯一性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报价和服务费用清单中填报的报价必须一致
具备竞争性
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定仍具有竞争性。
(略)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略)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30分
(略)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其中评标价等于或大于最高投标限价*0.96的报价属于偏高投标价,将失去参与竞争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资格。
(略)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标段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当N≤15家时,选择标段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当N>15家时,选择标段前4名通过详细评审,N为某标段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的有效投标人数量。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略)
评分因素
评审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
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略)(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6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满分6分):科学合理得5.1~6.0分,较合理得4.3~5.0分,一般行3.6~4.2分
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6分
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满分6分):科学合理得5.1~6.0分,较合理得4.3~5.0分,一般行3.6~4.2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6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满分6分):科学合理得5.1~6分,较合理得4.3~5分,一般得3.6~4.2分。
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6分
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满分6分)科学合理得5.1~6.0分,较合理得4.3~5分,一般得3.6~4.2分。
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
5分
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满分5分)科学合理得4.4~5.0分,较合理得3.7~4.3分,一般得3.0~3.6分。
标准化管理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分
标准化管理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分6分)科学合理得5.1~6.0分,较合理得4.3~5分,一般得3.6~4.2分
交通组织及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及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
5分
交通组织及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及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等措施(满分5分)科学合理得4.4~5.0分,较合理得3.7~4.3分,一般得3.0~3.6分。
(略)(2)
主要人员
30分
项目经理:(略)
基本分
18分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8分。
加分
12分
①拟任项目经理:(略)
②拟任项目经理:(略)
注:①②项最高得12分。
评审依据为:(略)站链接及截图或合同协议书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证书(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略)
(3)
其他因素
业绩
30分
基本分
18分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8分。
业绩加分
12分
投标人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下同)独立承接并完成过一个中标金额200(略)新建或改建或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加6分,本项最多加12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办法正文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略)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
(略)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略)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至第(略)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略)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略)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略)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略)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略)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略)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略)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略)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略)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略)项、第(略)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略)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略)
(2)在招标人:(略)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略)
(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略)(略)”,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略)(略)”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略)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略)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略)
a.招标人:(略)
b.招标人:(略)
c.招标人:(略)
d.招标人:(略)
e.招标人:(略)
f.招标人:(略)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略)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略)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略)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略)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略)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略)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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