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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01破10号内蒙古敕勒川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3年11月6日,呼和(略)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呼市中院”)(略)(以下称“(略)”或“公司”)重整,并于2023年11月24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及有关各方权益,(略)的资产及营运价值,管理人拟公开招募重整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略)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资本1.45亿元。股东为30位自然人。根据初步摸底,截至2022年12月31日,(略)账面资产为8.26亿元,账面负债为9.04亿元,具体资产负债数据将根据审计评估及债权申报情况确定。
(略)开发运营以哈素海为核心的敕勒川草原文化(略),该(略)属于国家湿地公园、国家4A级旅(略),是著名北魏民歌《敕勒歌》所描绘的地方。景区内拥有草原、湿地、湖泊等多种资源,以多元融合的北方游牧草原文化为主要脉络,构建以“草原文化休闲度假”为导向的旅游产品体系。(略)地处“呼包鄂”城市群腹地,东距呼和(略)区60公里,西距(略)区80公里,呼包高速、(略)贯穿,交通便利。
二、招募目的
敕勒川重整成功、尽早脱困对盘活存量旅游资源,对促进地方旅游经济发展,维护债权人利益意义重大。本次招募旨在引入资质优良、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为全面完成敕勒川重整工作提供支持,解决企业债务、业务及股权结构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改善经营管理,提升运营效率,构建现代化的企业制度。
三、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战略投资者同等适用,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战略投资者招募;
2、本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3、(略)财务数据基于初步摸底,具体将以审计评估及债权申报情况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有限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近3年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及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原则上,意向战略投资者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略)所属行业具有优势地位或资源的,可适当放宽。
3、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并充分理解(略)运营业务的公共服务性质与生态保护意义,自愿长期、稳定经营(略)运营主业,并承诺如最终成为重整战略投资人,5年内不以包括变更投资主体实际控制人在内的方式:(略)
4、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其他机构主体作为联合体报名参与重整投资的,联合体需要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需要明确其中的主要投资主体。联合体中,至少主要投资主体需符合上述全部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承诺就重整投资涉投资人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战略投资者招募。
5、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实际情况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前(含当日),通过邮寄(邮寄地址:(略)
2、联系方式:(略)
(1)报名地点:(略)
(2)联系人:(略)
(3)联系电话:(略)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详见附件一);
(2)提供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二);
(3)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详见附件三);
(4)长期稳定经营(略)运营业务承诺函(详见附件四);
(5)意向战略投资者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体,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各投资者之间应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6)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年审计财务报告((略)公章的财务报表);
(7)报名保证金缴纳证明。
报名保证金为500万元(不计息),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略)破产重整管理人
(略)(略)(略)
开户行:(略)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战略投资者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意向战略投资者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二)报名审核
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对意向战略投资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战略投资者。未通(略)退回。
(三)尽职调查
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投资者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略)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自签署保密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职调查。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意向战略投资者进行必要的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者应予配合。
(四)提交方案
意向战略投资者原则上应于尽职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经营方案、偿债方案等。
(五)竞争遴选
管理人将在呼和(略)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根据需要择机组织一轮或多轮遴选,择优确定最终重整战略投资者。具体遴选安排另行公布。
(六)签署协议
经最终遴选确定的战略投资者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七)保证金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战略投资者,管理人将在每轮遴选结果确定后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对于最终确定的战略投资者,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息)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款。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战略投资者招募。热忱欢迎各意向战略投资人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
一、报名意向书
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保密承诺函
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四、长期稳定经营(略)运营业务承诺函
(本页无正文,为《(略)重整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之盖章页)

(略)管理人
2024年4月29日
(略)重整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v7-0429延期.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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