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江门)
(略)承担“中广核江门川岛一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4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需对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向公众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态度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
(略)
建设项目名称:
(略)
项目概况:中广核江门川岛一海上风电项目位于
(略)西南侧海域、西侧紧邻阳江帆石场址,东南侧为领海线。场址东北侧距离下川岛约53公里,距离北侧珍稀物种
(略)超过11km,距离大帆石海洋
(略)超过25km,距离北侧川岛二场址约1km,场址面积约47km2,风电场场址水深在45m-49m之间,距离陆地最近距离约65km。项目装机容量为400MW,拟建设29台14MW的风电机组,6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
二、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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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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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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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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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在此公示,可以将意见反馈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征求意见的方式:
(略)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公示指定邮箱:
(略)
五、征求意见的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
(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公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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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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