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项目合作开发(建设)意向合作商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元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元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能源局《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川机管函[2022]895号)、(略)(略))文件要求,(略)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项目进行合作开发(建设),特邀请符合本次合作要求的意向合作商参加本项目的合作商谈。
一、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1.(略):GJW(略)
2.合作项目名称:(略)
3.邀请人:(略)
4.合作实施场所:(略)车位48个
二、项目合作要求:(完全响应)
1.邀请人:(略)
(1)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所需的场地
(2)收取车位管理费,每年不低于2万元(具体金额以商谈结果为准)
(3)对邀请人的其他要求(以商谈内容为准)
2.合作商:意向合作商
(1)负责高压基础建设、充电装置等一切基础建设及设备投入
(2)承担所有成本开支(邀请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开支)
(2)(略),单独缴纳电费,不计入邀请人电费
(3)建设期及投入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意向合作商自行承担,与邀请人无任何关系
(4)不得以任何理由锁车位
(5)对意向合作商的其他要求(以商谈内容为准)
三、意向合作商邀请方式:(略)
公告方式:(略)
四、意向合作商参加本次项目合作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项目合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安全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五、参与合作商谈的意向合作商所需提供的文件:(均需加盖鲜章)
1.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办理了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3)参与项目合作商谈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介绍信
(4)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复印件(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略)
(5)参加本次项目合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安全事故承诺函
2.商务材料:
(1)往期安装投入使用的业绩证明材料
(2)项目合作计划(含建设规划、投入设备的情况介绍、充电收费标准等)
(3)拟投入设备的资质及授权等
(4)其他材料
六、本项目的合作商谈时间:2024年5月6日15:00(北京时间)。若迟到恕不接待,视为放弃。
七、项目合作商谈地点:(略)
八、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