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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医学院护理系模拟面试室、咨询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 兰州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甘肃 - 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甘肃医学院护理系模拟面试室、咨询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略)点击:0来源:
(略)受甘肃医学院的委托,对甘肃医学院护理系模拟面试室、咨询室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一、项目概况
1.(略):ZQLYGS(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预算:10万元;
4.最高限价:10万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个包,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部分。
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
(4)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均应当满足本条要求)(扫描件加盖公章)
(5)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磋商。
四、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3.获取:(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的时间地点:(略)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30分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4.各供应商仅限派一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法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略)(略).cn)、(略)(https://(略).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略)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略)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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