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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氚碳氧化燃烧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4-29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有机氚碳氧化燃烧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略)903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SZZZ2024-QA0014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略)
标的名称:(略)
单位:(略)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有机氚碳氧化燃烧炉

1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将上述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略)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略)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由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单位:(略)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略)
(7)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但不排斥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1)现场获取:(略)
(2)线上获取:(略)
4.售价:人民币6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略)信息如下:
(略)(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时间:2024年5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略)(略).cn);
(2)(略)(略)(略));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本项目投标人可以通过快递方式:(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2.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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