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遴选新海陆岛物
(略)(略)工程项目(A包)
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估评审机构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略)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我委拟组织开展新海陆岛物
(略)(略)工程项目(A包)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估评审,特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新海陆岛物
(略)(略)工程项目(A包)
(略)、
(略)联合编制,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0.38亿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咨询评估费用控制价为116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
(略)
2.法人单位:
(略)
3.咨询评估采用编评分离办法,承担项目编制任务的机构和专家,不得承担项目的咨询评估任务。
4.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组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或高级职称,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职业资格或高级职称;此外组成至少9名相关专业专家团队。
5.参与遴选的咨询评估机构资信等级不得低于编制单位:
(略)
6.参与遴选的咨询评估机构需编制评估工作方案,否则视为退出遴选。
7.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
(略)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
(略)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
(略)
6.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至少7名包含物流、规划、建筑、设备、造价、环保等相关专业评估专家组成团队(其中,造价专业至少2名,含一名国家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参与制定者),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8.工作业绩。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评估组专家每人至少2项近三年内参与物流等类似行业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评审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评估单位:
(略)
(三)申报文件(1式3份、密封),请于2024年5月6日17:00前寄出或直接送达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消费和就业收入分配处(海南省
(略),邮编570204),以邮寄方式:
(略)
(四)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依次以报价、技术力量、业绩得分高者居先。
(五)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将进行公示。申报文件所列专家视为承诺实际到场参加评审,若到会专家与投标文件承诺专家职称、专业、数量不一致,视为中标咨询单位:
(略)
(六)中标咨询单位:
(略)
(七)中标咨询单位:
(略)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经贸消费和就业收入分配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电话:
(略)
附件:遴选咨询评估机构评分表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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