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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能宁湘直流配套原州区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所属地区:宁夏 - 固原 发布日期:2024-04-25
所属地区:宁夏 - 固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4/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报来《(略)关于宁湘直流配套固原、红寺堡1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核准的请示》(国能宁腾发展〔2024〕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宁夏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电源规划建设工作,促进风能资源有效开发利用,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略),现同意建设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略)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项目代码:(略)-(略)),(略)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
三、项目建设地点:(略)
项目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为2544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项目建设单位:(略)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文件是《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略))。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略)
七、(略)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略)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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