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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龙源孟家湾-沙坡头330kV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所属地区:宁夏 - 中卫 发布日期:2024-04-25
所属地区:宁夏 - 中卫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4/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报来《关于核准龙源孟家湾-沙坡头330kV线路工程的请示》(中卫龙源〔2024〕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略)地区“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送出需求,提(略)电网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龙源孟家湾-沙坡头330kV线路工程(项目代码:(略)-(略)),(略)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略)35.5公里,新建铁塔103基,其中单改双段26基。
三、建设地点:(略)
新建变电站建设地点:(略)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期工程总投资约1149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建设单位:(略)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略)《关于印发“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略)(略)径协议。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略)
七、(略)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略)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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