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报来《关于核准龙源孟家湾-沙坡头330kV线路工程的请示》(中卫龙源〔2024〕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
(略)地区“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送出需求,提
(略)电网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龙源孟家湾-沙坡头330kV线路工程(项目代码:
(略)-
(略)),
(略)负责项目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略)35.5公里,新建铁塔103基,其中单改双段26基。
三、建设地点:
(略)
新建变电站建设地点:
(略)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期工程总投资约1149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建设单位:
(略)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略)《关于印发“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中卫3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二期200万千瓦)
(略))
(略)径协议。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
(略)
七、
(略)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宁夏回族
(略)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DD000E;EE000E;FF000E;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杨敏 |
|
【联系电话】 |
18156835198 |
【客服微信】 |
181568351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