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
(略)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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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略)(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
(略)
名称:
(略)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合同包2(门窗零星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乌兰浩
(略)),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
(略)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略)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略)
日期:2024年4月25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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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略)(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
(略)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合同包3(墙地面零星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兴安盟鑫新诚建筑工
(略)),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42万元,资产总额为3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略)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略)
日期:2024年4月26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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