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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湾经济开发区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抚顺 发布日期:2024-04-28
所属地区:辽宁 - 抚顺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高湾经济(略)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的招标公告
((略):YSGS(略))
项目所(略):辽宁省,(略)
一、招标条件
本高湾经济(略)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240.24万元,招标人:(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YSGS(略);项目名称:(略)
(略):001;预算金额:(略)元;最高限价(折扣):100%;采购需求:高湾经济开
发区食堂配送米、面、油、肉、蛋、禽、蔬菜、水果等;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
年: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
政策相关规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湾经济(略)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湾经济(略)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需落实的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份,售出不退。1.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请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
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
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略)
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2.报名费缴纳需采用电汇方式:(略)
账户名:(略)(2)账号:(略)4(3)开户行:中国银行
(略)(略)顺大支行3.供应商将汇款证明发送至(略)@163.com,并注明开
票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本项目在“(略)”及“(略)”发布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0372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163.com
招标人:(略)
签名)
招标人:(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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