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330吨酱香型白酒项目锅炉扩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略)
(2)地点:
(略)
(3)建设单位:
(略)
(4)建设内容:现有工程项目占地3900m2,建有制酒车间、酒库、锅炉房等,共设42个窖池,酒甄4个,生产规模为年产330t酱香型白酒。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为在现有锅炉房(建筑面积30m2)新建1台3t/h天然气锅炉代替原有2台1t/h燃油锅炉(2台燃油锅炉均拆除)为全厂供汽。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总投资3万元。
(4)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5)联系电话:
(略)
附件1:年产330吨酱香型白酒项目锅炉扩容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6.4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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