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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服务部采购部太原驻勤酒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 - 太原 发布日期:2024-04-26
所属地区:山西 - 太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航空服务部采购部太原驻勤酒店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略)
1、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略)
1.2(略):CZ(略)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略)本次采购1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根据南航航班运行计划安排,为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在当地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及宵夜)、(略)至酒店往返交通、制服清洗等异地驻勤服务保障;中选供应商应关注南航航班计划,根据采购人:(略)
(略)项目预算为:499.26万元/2年。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房费最高限价
餐食保障标准
车辆保障标准及限价
洗衣保障标准及限价
375元/间/天
早餐:20元/人/餐
正餐:50元/人/餐
宵夜:30元/人/餐
200元/单程。
(此项费用是指每次接送每趟航班的所有机组人员的费用标准,每次接机或送机只结算一次单程的交通服务费用,与供应商每次提供接送车辆数量无关)
1.为过夜时间超过24小时(含)(退房日航班起飞时间与入住日落地航班时间之差)的机组人员提供每航班每人1件上衣的清洗服务。
2.费用标准:20元/件。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略)
3、补充说明:
(1)具体服务的需求将由南航异地驻勤保障单位:(略)
(2)如果中选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采购人:(略)
(3)综合考评每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考评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将取消合作资格。
(略)具体服务基本参数要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第三项“服务参数”。
1.6服务地点:(略)
(略)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略)
服务时间
1
机组驻勤酒店
[太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略)或采购人:(略)
1.9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略)参加本次谈判,(略)的授权。(注意:(略)、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略)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四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如《特种行业许可证》由所属地公安部门所一次性发放,未注明有效期,请供应商对此特殊情况做出说明并加盖公章。)
2.4(略)单程车程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注意: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提供【中午12:00-14:00期间】(略)的最短时间距离。)
2.5供应商需达到挂牌四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注意:提供相关文件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证明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2.6供应商酒店配备自有或合作经营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为机组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用餐时间须满足以下标准:早餐:06:00-10:00;午餐:11:00-13:30;晚餐:17:00-20:30(含);夜宵:当天20:30(不含)-00:00;新(略)用餐时间统一推后2小时,用餐时间以落地航班时间与下次航班起飞时间界定(北京时间)。(注意: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3.位于国境(略)域的供应商,可提供《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代替《食品经营许可证》。成交后采购人:(略)
2.7供应商必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能力,(略)与酒店之间的往返接送服务,酒店须自有或租赁【3台】或以上车辆为机组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根据该航班机组人数进行安排,须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机组一人一座以及单独放置机组行李的空间。(注意:1.不得使用7座以下车型;2.车龄不得超过8年(含);3.行驶距离不得超过20万(含)公里;4.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供应商”)、车辆公里数、车辆照片((略))、车辆保险单及响应函并加盖公章;如为租赁车辆,(略)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供应商”,车辆性质须为“营运车辆”或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公里数、车辆照片((略))、车辆保险单及响应函并加盖公章,(略)业务承揽人非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该业务转包转委托他方代为完成。)
2.8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略)”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2.9供应商酒店提供给采购人:(略)
2.10供应商酒店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名单”。(注意:(略)(略).cn/zhixing/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此项查询结果的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2.11与采购人:(略)
2.1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略)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略)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略)
2.13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14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略),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略)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略)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略)
3.2谈判文件获取:(略)
详见https://(略).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17时00分,(略)递交响应文件。
4.2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略)
5、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邮编:510800
联系人:(略)
EMAIL:(略)@csair.com
6、澄清、异议、(略)径6.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略)
6.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采购人:(略)
联系电话:(略)
6.3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略)航空服务部采购部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6.4(略)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略)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略)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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