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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麒麟南路92-2商铺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曲靖 发布日期:2024-04-25
所属地区:云南 - 曲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92-2商铺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略):YNGH-QJ[2024]-043)
项目所(略):云南省,(略)
一、招标条件
(略)(略)92-2商铺公开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略)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略)92-2商铺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招
租人为:(略)(略)(略)
(略)的委托,(略)(略)92-2
商铺进行公开招租,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略)商铺面向
社会公平、公正、公开,诚邀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竞租人参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略)92-2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略)92-2商铺公开招租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其它组织,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
户竞租,并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竞租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由竞租人自
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竞租人承诺成交后不从事招租人不允许从事的行业,详见本公告3.1出租用途第(2)条
规定。
4.(1)原租户未交清房租、水、电、物业服务费或经营范围有违招租人规定的不得报名参
与竞租,若原租户委托他人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
(2)若原租户未参与竞租或者竞租失败的应在招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无条件完成搬迁、腾
空房屋工作,将房屋完好无损地退还招租人,该租赁地新租户应在招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
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招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
次性交清的成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3)若成交人成交租赁地为空置或者是成交人为原租户的,需在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
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的成
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略)11幢41单元第2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略)11幢41单元第2层)
七、其他
(略)(略)92-2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招租公告
(略)(略)92-2商铺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招租人为:曲
(略)(略)(略)国有资
(略)的委托,(略)(略)92-2商铺进行公
开招租,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略)商铺面向社会公平、
公正、公开,诚邀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竞租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本次公开招租的商铺位置、面积等具体如下:
(略)资产地址:(略)
备注
1(略)92-2商铺(略)
注:(1)具体范围以现有房屋现状及用地红线为准。在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使用权。其他要求及规定详见报名后的招租文件;(2)铺面符合条
件的竞租人不得少于3名(含)。
1.2.承租期限:三年(如遇上级部门或招租人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双方协商后
续事宜);在租赁经营期间如出现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况终止合同。
1.3.第一、二年租赁价格一致,第三年租赁价格在第二年租赁价格基础上递增5%。
注:若承租期限超过三年以上的由竞租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约定。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其它组织,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竞租,并具
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2.竞租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由竞租人
自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3.竞租人承诺成交后不从事招租人不允许从事的行业,详见本公告3.1出租用途第(2)
条规定。
2.4.(1)原租户未交清房租、水、电、物业服务费或经营范围有违招租人规定的不得报名
参与竞租,若原租户委托他人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
(2)若原租户未参与竞租或者竞租失败的应在招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无条件完成搬迁、腾
空房屋工作,将房屋完好无损地退还招租人,该租赁地新租户应在招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
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招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
次性交清的成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3)若成交人成交租赁地为空置或者是成交人为原租户的,需在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
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的成
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2.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出租用途及招租要求
3.1.出租用途
(1)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损害公
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不得破坏外部整体面貌和内部结构;
(2)该房屋所从事的经营生产活动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环境、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
(3)如需进行室内装备或改造、增设其它固定设施、设备,需向房屋租赁方进行书面报批,
经租赁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此条款为强制规定,如不遵守后果自负)
(4)乙方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进行添建、加装、拆卸、改修、重装等改变资产原样
的各种活动,须以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协议后,方可进行,合同终止(无论何种原因
导致的终止)后,房内固定设备、装修设施(对设备进行加装、改装、重装等行为产生的增
值部分)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此条款为强制规定,如不遵守后果自负)
3.2.招租要求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交税,使用用途符合(略)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
检查和监督。
4.报名的时间及地点:(略)
4.1.招租文件获取:(略)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一套(2)
竞租人为个体户或个人报名时,竞租必须本人前来报名并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3)竞租人为原租户报名的需经招租人核实是否已结清前3年度房租、水、电、物业服务
费,未结清的需在公告期间向招租人结清后方可报名。于北京时间2024年4月25日起至2024
年4月30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
至17时00分,(略)(略)交叉口亿
(略)11幢41单元第1-2层),或通过邮箱:(略)
文件。
4.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招租文件邮寄服务。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略)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时3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略)11幢41单元第2层),届时请竞租人或其授权的
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
6.竞租人确定由评标委员会对各竞租人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分办法进行打分,由高到低推选
出前三名。
7.发布招租公告及成交公告的媒介
(略)((略))发布。
8.联系方式:(略)
招租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招租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略)大楼22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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