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第五人民医
(略)环评验收项目
(略)环保应急预案修订调研公告因我
(略)污水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和锅炉等未取得环评验收,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立即整改,现公开进行调研,征集相关资料。请符合我院功能需求和配置要求,具备合格资质,
(略)将相关资料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我院报名地点:
(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二、报名地点:
(略)
1.报名地点:
(略)
(略)
2.联系人:
(略)
3.联系电话:
(略)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
1.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业绩证明资料(2021年1月至今同类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参与本项目的组织架构、实施组织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安全方案等。
关
(略)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1)供应商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技术规定(标准)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批复文件。
(2)供应商需按照要求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成
(略)(略),并负责行政职能部门要求的相关审批、审查工作。
(3)编制成果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等。
(4)供应商需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的其他工作。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
(1)供应商需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供应商需负责完成行政职能部门所要求的相关审批、审查等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3)供应商需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其他工作。
3.
(略)环保应急预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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