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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内涌1、堤内涌2河涌整治工程(一期)答疑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4-24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堤内涌1、堤内涌2河涌整治工程(一期)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GC2024(CC)WZ0025
项目名称:(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4月2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上午0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企业表彰得分: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略)站发布日期为准)入(略)级(或以上)人民政(略)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优质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目录的。每获得一个年度的1分。据不完全了解,广东省仅有3个(略)进行过类似荣誉颁发优质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目录的(只有佛山、惠州、东莞3(略)),是否存在排斥其他有实力的投标人竞争该项目,影响了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招标投标,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是否考虑建筑业相关协会类似的荣誉奖项。
答:不采纳。本评分条款中的要求并(略)域限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澄清修改内容
(一)根据《(略))通知,现就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略)(略)(略)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略)(略)(略)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根(略)水利函〔2024〕(略)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略)径:(略)-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企(略)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略)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略)(略)登记备案(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略)投标人是省外的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略)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略)(略)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略)投标人是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略)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略)
(略)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至少包含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在(略)(略)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略)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略)
(略)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至少包含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1)投标人是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5、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0.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服务响应度证明材料、网上查询页面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投标人在(略)(略)完成登记备案(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的信用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
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服务响应度证明材料、网上查询页面除外,企业诚信信息根(略)水利函〔2024〕(略)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略)径:(略)-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企(略)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
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略)(略)企业登记页面打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诚信分值页面打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定分离办法第45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的其他人员)(9.00分)
1、拟委派的水利工程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3、安全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略)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的其他人员)(9.00分)
1、拟委派的水利工程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造价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3、安全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略)
注:(1)上述拟派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之间不得互相兼任,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同一人具有多个级别的同一项证书,仅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3)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提供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5)省外进粤企业,上述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定分离办法第4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2评审标准(定量评审)-定标候选人的确定-(4)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7名为定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资信标评分高的优先;资信标评分也相同的,以资格审查当天查询的“(略)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类别诚信分值较高的优先;(略)诚信分值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方式:(略)
2.2评审标准(定量评审)-定标候选人的确定-(4)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7名为定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资信标评分高的优先;资信标评分也相同的,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略)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略)径:(略)-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企(略)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投标人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类别诚信分值较高的优先;诚信分值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方式:(略)
9、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定分离办法第46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企业诚信(信用)(5.00分)
(1)投标人在(略)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企业的动态信用得分:1、动态信用得分≥115分的,得5分,2、105分≤动态信用得分<115分的,得3分;3、95分≤动态信用得分<105分的,得1分。4、动态信用得分<95分的,不得分。(2)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平台记录的时间为准)(略)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企业的情况,每有1次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扣0.3分;扣完以上第(1)项得分为止。【本项最高得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略)水利局工程建(略)上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以开标当天共享专栏显示的动态信用基本得分为准。
企业诚信(信用)(5.00分)
(1)投标人在(略)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企业的动态信用得分:1、动态信用得分≥115分的,得5分,2、105分≤动态信用得分<115分的,得3分;3、95分≤动态信用得分<105分的,得1分。4、动态信用得分<95分的,不得分。(2)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平台记录的时间为准)(略)(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企业的情况,每有1次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扣0.3分;扣完以上第(1)项得分为止。【本项最高得5分】注:(略)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企业的动态信用得分证明材料为:(略)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略)径:(略)-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企(略)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不良行为需提供:(略)截图((略)域:(略)域)提供投标人企业不良行为的查询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10、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定分离办法第54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定标因素表(总分50分)-信用状况
(1)投标人在(略)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企业的动态信用得分:1、动态信用得分≥115分的,得10分,2、105分≤动态信用得分<115分的,得8分;3、95分≤动态信用得分<105分的,得6分。4、动态信用得分<95分的,不得分。
(2)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平台记录的时间为准)(略)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企业的情况,每有1次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扣0.3分;扣完以上第(1)项得分为止。
注:动态信用基本得分分值以开标当天在(略)(略)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定标因素表(总分50分)-信用状况
(1)投标人在(略)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企业的动态信用得分:1、动态信用得分≥115分的,得10分,2、105分≤动态信用得分<115分的,得8分;3、95分≤动态信用得分<105分的,得6分。4、动态信用得分<95分的,不得分。(2)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平台记录的时间为准)(略)(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企业的情况,每有1次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扣0.3分;扣完以上第(1)项得分为止。【本项最高得5分】注:(略)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企业的动态信用得分证明材料为:(略)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略)径:(略)-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企(略)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不良行为需提供:(略)截图提供投标人企业不良行为的查询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11、现就《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20页和第121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表后注:2.(略)站((略)站)的网页打印件及(略)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共享专栏,网址:(略).gov.cn/fsopen/main.jsp)中企业的“基本信息”网页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
表后注:2.(略)站((略)站)(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诚信分值页面打印件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现就《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22页和第123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原文一: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最低资格要求-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略)(略)登记备案(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原文二:技术负责人-最低资格要求-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略)(略)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原文三: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最低资格要求-1.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证)》,且为投标单位:(略)
2.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至少包含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在(略)(略)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修改一: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最低资格要求-2.投标人是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修改二:技术负责人-最低资格要求-2.投标人是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修改三: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最低资格要求-1.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证)》,且为投标单位:(略)
2.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至少包含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1)投标人是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13、现就《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2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表后注:2、(略)站((略)站)的网页打印件及(略)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共享专栏,网址:(略).gov.cn/fsopen/main.jsp)中企业的“基本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表后注:2、(略)站((略)站)(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诚信分值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现就《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2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表后注:2、投标人拟派的以上人员必须在(略)(略)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略)页页面。如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多人信息的,请在需要证明的人员姓名处标识以便评标委员会查找。
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表后注:2(删除)

15、现就《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2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
表后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分别填写本表,且表后须分别附个人的相关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表后须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略)(略)登记备案(企业类型:水利施工企业)的网页打印件,如对项目负责人业绩有要求,还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见招标公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略)
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
表后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分别填写本表,且表后须分别附个人的相关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表后须附:如对项目负责人业绩有要求,还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见招标公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略)

(二)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定分离办法第46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工程项目获奖情况(3.00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次招标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获得过质量类奖项:(1)获得过(略)级每项得1分;(2)获得过一个省级(含(略))得2分;(3)获得过一个国家级得3分。
注:(1)本项不同项目的奖项可以累计得分,最高得3分。(2)同一个(略)级、省级(含(略))、国家级获奖只按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得分。(3)投标人须提供工程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和网页查询截图,(略)页(或截图)(略)址链接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略)
工程项目获奖情况(3.00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次招标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获得过质量类奖项:(1)获得过(略)级每项得1分;(2)获得过一个省级(含(略))得2分;(3)获得过一个国家级得3分。
注:(1)本项不同项目的奖项可以累计得分,最高得3分。(2)同一个(略)级、省级(含(略))、国家级获奖只按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得分。(3)投标人须提供工程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和网页查询截图,(略)页(或截图)(略)址链接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略)
(7)证明材料(网页查询截图或打印件除外)(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地点:(略)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由2024年5月7日9时30分,修改为2024年5月9日9时30分。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4月24日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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