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滁州市龙山小学智能化工程的答疑公告2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发布日期:2024-04-24
所属地区:安徽 - 滁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龙山小学智能化工程的答疑公告2
(略):czsjgc(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略)龙山小学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46页,2.2条“技术标暗标正文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中文宋体字体,文字及图表均为黑色;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所有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要求计算在页数要求内”。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技术暗标控制具体页数。
答:本项目技术标页数不作限制。
问题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资信标评审中: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过公共建筑智能化项目业绩((略)中的任意五项:(略)(略)(略)(略)(略)(略)、云课堂、(略))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2.5分。业绩要求是公共建筑智能化,(略)络系统、(略)(略)(略)(略)、云课堂。(略)(略)
答:(略)名称:(略)
问题3、我公司的业绩包含:(略)(略)(略)(略)(略)(略)、计算机教室、(略)(略)名称:(略)
答:同问题2答复。
问题4、(略)、10.(略)(略)(略),但是在工程量清单里没有找到,(略)所需设备及数量。
答:计算机教室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略)(略)中。
问题5、项目经理:(略)
答:本项目采用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按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中建筑智能化工程规模要求,大于500万元属于大型。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本清单特征描述如与设计院提供的《设计院--配置清单》不一致的以设计院提供的为准,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设计院--配置清单》,对招标文件评审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要求以《设计院--配置清单》为准。”,但未见《设计院--配置清单》,具体以哪个为准?
答: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院提供不一致时,以设计院提供参数为准。《设计院--配置清单》本次同步发布。
问题7、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1、审查资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略)-交换机2.为提高机房空间利用率,节约空间成本,要求采用紧凑型机框设计,设备高度<=10U;经过多方确认,业内主流厂家例如新华三、中兴、锐捷等厂商等均无法完全满足以上参数,该参数为同档次款型华为独家参数,存在严重的倾向性和唯一性,同时具有严重的控标嫌疑。修改建议:2.为提高机房空间利用率,节约空间成本,要求采用紧凑型机框设计,设备高度<=13U;
答:建议予以采纳,请以本次发布的清单为准。
问题9、(略)-无线AP3.发射功率≤20dBm质疑理由:经多方确认,无线AP实际发射功率遵循各国法规要求会有所不同,业内主流厂家例如华三、中兴、锐捷等厂商同档次产品均无法完全满足以上参数,参数存在严重的倾向性和唯一性。修改建议:3.发射功率≤23dBm。
答:建议予以采纳,请以本次发布的清单为准。
问题10、(略)-面板AP-5.整机功耗小于10.5W;质疑理由:经过多方确认,实际使用过程中面板AP达不到如此低的功耗,业内主流厂家例如华三、中兴、锐捷等厂商同档次产品均无法完全满足以上参数,参数存在严重的倾向性和唯一性。5.整机功耗小于14W;
答:建议予以采纳,请以本次发布的清单为准。
问题11、(略)-室外AP-2、设计参数:1.支持802.11ax标准,支持2.4GHz/5GHz双频段,5G射频支持802.11ax4x4MU-MIMO,2.4G射频支持802.11ax4x4MU-MIMO,总空间流数≥8,整机速率≥5Gbps;2.支持≥1个5GE自适应以太口,≥1个GE以太口,支持≥1个SFP+光口;质疑理由:经过多方确认,此条参数为华为独家参数,业内主流厂家例如华三、中兴、锐捷等厂商同档次产品均无法完全满足以上参数,参数存在严重的倾向性和唯一性。存在严重的倾向性和唯一性,同时具有严重的控标嫌疑。修改建议:1.支持802.11ax标准,支持2.4GHz/5GHz双频段,5G射频支持802.11ax4x4MU-MIMO,2.4G射频支持802.11ax4x4MU-MIMO,总空间流数≥4,整机速率≥2.4Gbps;2、支持≥1个1000MSFP光接口,≥2个10/100/1000M电口。
答:建议予以采纳,请以本次发布的清单为准。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日期: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