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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示-呼吸与危急重症医学科电子支气管镜维修(第二次)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4-24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4/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联系地(略)采购方式:(略)
联系人:(略)
(略)采购项目预算总价(万元)
1呼吸与危急重症医学科电子支气管镜维修(第二次)4.5
项目详情概况我院拟对呼吸与危急重症医学科电子支气管镜(pentax)维修维修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略)
技术参数要求1.(略):EB-1575K;
2.故障现象:使用过程中出现黑屏,电气接口严重锈迹接触不良,导光束通光率低图像暗,先端头严重磨损。经确认须更换CCD、电气接口、插入管组件、先端头组件、导光束等。
3.维修要求:
(a)维修配件更换为原厂配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b)维修期间,(略)备用支气管镜;
(c)维修后,图像效果须达到原厂要求的图像清晰度;
(d)(略)具有维修工程师,且具有原厂培训证书,提供社保证明;
(e)维修质保期≥12个月;
(f)其他要求:一是在质保期内对该镜子出现故障需要更换的任何配件进行质保;二是提供无限次数上门维修服务;三是至少提供2次培训服务;四是在质保期内6次维保服务(4次季度维保和2次重大节假日春节、国庆节维保服务);(略)完成设备搬迁至(略)(略)评审过程所需资料。
供应商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本产品为医疗器械,要求具有维修资质(提供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收取时限2024年4月25日8:00-2024年4月29日8:00(节假日时间除外,上午8:0-12:00,下午2:00-5:00);两(略)医学装备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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