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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扩容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元 发布日期:2024-04-23
所属地区:四川 - 广元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G5(略)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原文链接地址:(略)
G5(略)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
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G5(略)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5(略)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2]42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5(略)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略)函[2022]463号)批准,(略),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G5(略)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略)友谊村(川陕界),接拟建的京昆高速陕西段扩容工程,止于(略)附近,接在建的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全长71.447公里。全线设置米仓山、天星、曾家山、荣山、利州(枢纽)、广元、周家河(枢纽,二期)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广元、米仓山、天星、曾家山、荣山5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共12.798公里。
2.2技术标准
(略)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略)-Ⅰ级;隧道建筑限界采用14.5×5.0米,路基与桥梁同宽;(略)标准;(略)标准建设。
2.3环境影响报告书
《G5(略)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于2024年3月编制完成,(略))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后续如涉及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报告书,以新的报告书及其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G5(略)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工作,共划分为HBZX一个标段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及时更新,形成正式纸质材料及框架图,并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及时更新。
(2)负责收集和整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环保变更文件及批复文件等资料,梳理形成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及管控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参建单位:(略)
(4)负责编制施工阶段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含试运营期)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方案。
(5)负责制定环保应急预案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备案。
(6)接受委托人委托完成建设项目施工期环保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根据环保审查(督查)要求提出整改方案;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工作内容也应及时根据变更后的方案及其批复要求进行调整。
(7)协助委托人办理环评报告重新报批等相关工作。
(8)对项目建设提供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解决环保问题和矛盾。
(9)每年承担不少于一次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
2.为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给予现场指导,包括但不限于:
(1)对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含重新报批的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通过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数字化等方式:(略)
(2)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施工阶段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含试运营期)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3)指导和规范施工监理开展环保监督情况,配合施工监理监督环境保护工程质量以及施工环保行为,指导和检查参建单位:(略)
(4)向委托人报送环境保护专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月报、季报、年报、环境保护专项竣工验收工作总结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委托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协助委托人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5)协助委托人会同施工单位:(略)
(6)对设计单位:(略)
3.协同委托人组织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委托人组建验收工作组,参加各阶段的环境保护验收。
(2)参与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及调试工作。
(3)配合委托人开展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等,编写生态环境报告、环境保护验收方案、验收调查报告及其他必要资料。
(4)协助委托人完成编写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对验收报告公示公开,提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资料存档等工作。
2.5服务期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后止(预计服务期7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48个月,环境保护验收阶段24个月)。
2.6机构设置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设置驻地机构((略)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略)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交通运输类项目环境保护咨询或环境保护监理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不包括土建施工监理工作中包含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注:a.“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指环境影响报告由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b.根据生态环境部行业标准(HJ/T(略)),(略)、铁路、(略)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建设项目;c.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验收报告编制、验收技术服务、验收技术评估等均属于验收调查工作范畴。下同。)
(略)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至少在1个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交通运输类项目环境保护咨询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环境保护监理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不包括土建施工监理工作中包含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提供投标截止月或上月前半年在其投标单位:(略)
(略)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略)
(2)在“(略)”(https://(略).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略)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4)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略)
(注:控股关系,(略)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略)
(2)投标人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略)
(3)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单位:(略)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4日00:00时至2024年5月14日10: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略)
方式:(略)
方式:(略)
招标人:(略)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略)(四川省)(https://(略).cn/)、(略)站(https://(略).cn/)自行查阅和下载。
(略)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略)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略)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略)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略)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四川省)(https://(略).cn/)、(略)站(https://(略).cn/)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9.2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610066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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