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略)
按照2024年
(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任务安排,我局计划组织科普统计调查、科普工作者培训活动,现面向社会补充征集第三方服务机构。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精神,落实2024年
(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任务,创新科普工作开展形式,为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略)
二、第三方服务事项
开展科普调查统计、科普工作者培训相关工作,主要内容:
(一)按照科技部,
(略)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配合起草“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培训”实施方案和2024年度
(略)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方案。
(二)配合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培训”2场次,每次活动不少于半天;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2场次,每次活动不少于一天,采取“讲座+典型事例+直播视听”等模式;培训表现形式不限,培训内容要紧扣时代主题,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科普主题活动,以科技促进文化融合、科普短视频制作等形式策划培训内容,制定活动方案。
(三)配合提供科普统计调查、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
(四)配合做好相关分析,形成相关报告。
三、承担单位:
(略)
(一)
(略)内登记注册熟悉科普传播和国家、
(略)等科普政策工作,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略)
(二)申报单位:
(略)
(三)承担单位:
(略)
(四)承担单位:
(略)
(五)承担单位:
(略)
四、具体工作要求
在服务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培训项目所有设计内容,每完成一场活动,需给参与人员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并制作3分钟培训短视频一部,并在相关媒体推送活动信息,完成全部活动后需制作一部总结片,并报送培训工作总结,确保2024年内顺利完成科普统计调查、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所有培训场次的活动。
五、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
(略)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
(略)“科普统计调查”和“科普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费用最终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二)承担单位:
(略)
(三)活动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略)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所有,承担单位:
(略)
(四)做好培训的安全预案,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本次征集由
(略)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具体负责。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姜梦 |
|
【联系电话】 |
15256210158 |
【客服微信】 |
152562101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