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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4-19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CSCG-GK-(略)7-1采购人:(略)
1长沙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开展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工作,简(略)实施方案提出的年度考核目标,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总结说明本年度在体制机制、支持政策、组织模式、信息互联、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举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元合计金额大写:肆佰伍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地区
(略)
分项名称:(略)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长沙
1
人工费
864000
1.1
正高级工程师
180人天
1200
216000
1.2
高级工程师
360人天
1000
360000
1.3
工程师
480人天
600
288000
2
差旅住宿费
80人天
500
40000
3
差旅交通费
40次
1950
78000
4
出版费
16次
850
13600
5
专家评审相关费用
2天×6次
5000
60000
6
会议室租赁费
6次
1000
6000
7
资料费
78023
8
管理费
25%
284906
9
税金
6%
85471
长沙合计报价:(略)
株洲
1
人工费
840000
1.1
正高级工程师
160人天
1200
192000
1.2
高级工程师
360人天
1000
360000
1.3
工程师
480人天
600
288000
2
差旅住宿费
80人天
500
40000
3
差旅交通费
40次
1950
78000
4
出版费
16次
850
13600
5
专家评审相关费用
2天×6次
5000
60000
6
会议室租赁费
6次
1000
6000
7
资料费
90702
8
管理费
25%
282076
9
税金
6%
84622
株洲合计报价:(略)
湘潭
1
人工费
840000
1.1
正高级工程师
160人天
1200
192000
1.2
高级工程师
360人天
1000
360000
1.3
工程师
480人天
600
288000
2
差旅住宿费
80人天
500
40000
3
差旅交通费
40次
1950
78000
4
出版费
16次
850
13600
5
专家评审相关费用
2天×6次
5000
60000
6
会议室租赁费
6次
1000
6000
7
资料费
90702
8
管理费
25%
282076
9
税金
6%
84622
湘潭合计报价:(略)
合计总报价(长沙+株洲+湘潭):(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3.2履行地点:(略)
(1)付款人:(略)交通运输局、(略)交通运输局、(略)交通运输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其中,(略)交通运输局支付壹佰伍拾壹万元整(¥1,510,000),(略)交通运输局支付壹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1,495,000),(略)交通运输局支付壹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1,495,000)。
(2)收款人: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乙方一)、(略)(乙方二)和交规院(北京)(略)(乙方三)分别收取合同总价的40%、30%和30%对应的款项
4.结算方式:(略)
4.2收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小营支行(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略)001815)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总结长株潭国家货运枢纽补链强链2023年至2025年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和总体推进情况,分析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作出评价结论及相应改进措施,并将项目绩效佐证材料汇编成册,编制《长株潭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报告》及支撑附件,配合做好长株潭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开展长株潭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工作,简述长株潭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方案提出的年度考核目标,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总结说明本年度在体制机制、支持政策、组织模式、信息互联、宣传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举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总体推进情况;(3)年度补链强链工作成效和问题;(4)编制绩效自评价报告;(5)其他绩效工作。
研究空间范围为长沙、株洲、(略)域,绩效评价的时间范围为2023—2025年。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一)本次成果包括
1、最终形成2023年、2024年、2025年《长株潭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绩效自评价报告》及相关绩效材料。
2、中间成果根据招标人:(略)
3、提交2023年、2024年、2025年的《长株潭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绩效自评价报告》及相关绩效材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成果的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本对应,文本电子文件应同时采用pdf和Word格式,图纸为jpg格式。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编制成果的深度和广度满足年度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
(二)本次成果形式
1、正式成果须提供电子文件光盘2张,纸质成果6套。
2、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绩效评价成果,绩效评价成果所有权属于(略)交通运输局、(略)交通运输局、(略)交通运输局,未经采购人:(略)
项目验收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联系。
2)甲方应及时提供报告编制所需的相关资料、数据等,如因资料、数据等不足导致进度延迟,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有权随时了解、监督乙方工作的进展,并有权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要求乙方及时改正。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项目完成后,乙方须把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照甲方具体进度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按约定形式提交成果文件,并对其准确性、有效性、科学性、合理性负责。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对成果文件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事项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合同款,并由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及其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所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罚款、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提供的成果文件质量存在问题的或乙方存在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已支付款项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1.其他条款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拾捌】份,甲方执【玖】份,乙方一执【叁】份,乙方二执【叁】份,乙方三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履行完本合同各项条款后自行终止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喻志军法定代表人:刘昕
委托代理人:魏思委托代理人:杜江涛
电话:(略)0电话:(略)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长沙(长株潭)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绩效评价项目主合同(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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