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N
(略)000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与评分标准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略)其他要求增加:“履约要求(一)实施方案要求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需求分析中具有:①工作目标及内容分析;②交通需求分析;③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等三方面内容;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中具有:①项目执行进度安排;②项目人员配置及分工协作;③类似项目经验借鉴总结;④项目成果审核校对移交;⑤项目风险控制及质量保障措施;⑥风险梳理和应急预案;⑦交通保障合理化建议等七方面内容;(二)履约能力1.履约经验: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2.人员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具有交通规划或交通运输或交通工程类相关专业证书,具有类似项目履约工作经验。”二、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5.6评标细则及标准
(略)评分标准服务方案现更正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中具有:①项目执行进度安排;②项目人员配置及分工协作;③类似项目经验借鉴总结;④项目成果审核校对移交;⑤项目风险控制及质量保障措施;⑥风险梳理和应急预案;⑦交通保障合理化建议等七个方面内容。根据供应商针对上述七个方面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其中每有一方面内容满足要求的得6分,该方面中每有一处存在不足的扣3分,最多扣6分;每有一方面内容缺失的该方面内容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2分。注:(1)以上内容满足要求是指①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吻合,有具体详细的阐述;②内容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③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④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2)存在不足是指:①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行业、
(略)“
(略)”现更正为“
(略)”。注:原采购文件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本项目采购预算
(略).00元。2.
(略)为:
(略)(略)[2024]00122。3.监督部门:成都东
(略)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
(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转611
(略)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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