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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柱石家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4-18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4/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石柱土家族(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核准石柱石家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石发改文〔2024〕105号)收悉。根据《(略))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略)新能源装机水平,优化能源结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石柱石家风电项目(项目代码:(略)-(略)),(略)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总装机规模1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2万千瓦/8万千瓦时储能等相关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6.01亿元,其中业主自筹资金1.2亿元、占比20%,银行贷款4.81亿元、占比80%。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本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生态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略)
七、核准项目相关要件为(略))。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项目应按照渝能源电〔2023〕52号文要求,(略)接入。同时,你委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所涉储能设施备案手续,并认真落实好电力项目建设属地安全管理责任。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略)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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