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
(略)黑山湖采砂场砂石加工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的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并且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嘉
(略)黑山湖采砂场砂石加工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一、项目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时间:2024年4月18日,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全部竣工。
2、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8日。调试期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工作。
3、项目基本情况:项
(略)循环沉淀池、清水池、储泥池等辅助工程。生活办公及供排水依托原有黑山湖采砂场项目,车辆设备用油均在黑山湖加油站加油,不在
(略)储存柴油、汽油等,不在
(略)维修机械设备,不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
二、公众索取信息方式:
(略)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
(略)
二、公众索取信息方式:
(略)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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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单位:
(略)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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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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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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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略)
(略)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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