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持有的124瓶淮军贡酒转让公告
一、标的基本信息
(略)
2024BTFCJ00502
标的名称:
(略)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持有的124瓶淮军贡酒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6.448
挂牌日期
2024年4月1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4月29日
资产概述
1.
(略)一批资产。
(略)出具的《
(略)拟进行资产处置涉及的其拥有的相关白酒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安徽德信安(资)评报字(2024)DXA0013号);
2.标的整体转让,主要为50年淮军贡酒(窖藏原浆珍藏版),总计124瓶;
3.现场踏勘人员:金经理:
(略)
二、标的资产信息
名称:
(略)
淮军贡酒
计量单位:
(略)
瓶
(略)
2000ml*124瓶
数量
124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年4月17日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变更挂牌条件后,另行公告
价款支付方式:
(略)
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及真伪进行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真伪。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标的交付类型、交付状况和交付数量以现状为准,受让方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实际踏勘并认可标的现状,成交后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3.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运输和清场工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5.受让方须在接转让方通知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转让标的运输及相关清场工作。资产移交后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风险。
6.保证金不得代缴。
7.
(略)网站披露,
(略)为GR2024AH
(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略)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
(略)
2.
(略)“皖e云”系统(网址:https://
(略).cn),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略)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
(略)”——“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
(略)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自《竞价结果通知单》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略)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
1.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
(略)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
(略)
3.经监督部门(
(略)纪检办公室)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三、异议方式:
(略)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异议。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
(略)
2.项目名称:
(略)
3.被异议人名称:
(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
(略)纪检办公室)提出投诉。
四、
(略)纪检办公室,
(略)纪检办公室要求执行。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略)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略)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略)
是否需要审核
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保证金设定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
(略)
交纳时间
自递交受让申请材料之日起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略)
银行转账
(略)
户名:
(略)
(略):
(略)(略)
开户行:兴业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四、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住所)
安徽
(略)
负责人
胡忠庆
注册资本(万元)
180034万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所属行业
货币金融服务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926874L
经营规模
(略)人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劵;买卖政府债劵、金融债劵;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内部决策情况
会议纪要
成立日期
(略)
营业执照失效日期
(略)
经办人联系方式:
(略)
交易机构
(略);
(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
(略)
方经理: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4;
(略)0
联系地址:
(略)
(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姜梦 |
|
【联系电话】 |
18043803474 |
【客服微信】 |
18043803474 |
|